如題。
從小就對那種聰明或風雲人物就是覺得欣賞。
小時候還不懂,分不清喜歡和好感還有欣賞的差別。
高中後有了心動的對象,
才開始學會分辨。
交了一些男友後,學會更細分這些差別。
一開始認識對方,
可能只是欣賞他的某些點,
例如外表、聲音、工作能力或是才藝方面。
偶後交談一陣子開始,
變得有在意對方,
會想知道對方在做什麼,
就開始有了好感。
等好感加深到,容易小劇情爆發,
或者主動傳Line,打電話,
約對方出門......
就是喜歡。
以上三種的細分,各位也會嗎?
另外,“愛”太神聖了,不是到最後一步,
就是結了婚我才會說出口吧,
感覺“愛”是負責任,說了就要做到,
因此決不輕易開口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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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ZTE Amazing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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