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蟲一隻 - 雙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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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兩個禮拜




前不久在地下道出車禍了

雖然我只有膝蓋破皮而對方沒有任何外傷也沒有任何血漬

而我在對方口頭同意下離開了

喔對然後有一位穿迷彩服的大哥哥記下我跟他的車牌

結果我居然沒有跟他要電話號碼以防事後有任何變化

而我也沒有抄下對方車牌 冏 我在淦麻啦.....

好吧反正是他錯因為她前方車驟然減速害我撞到他

她還先發制人說我騎太快幸好我沒有被他的先發制人嚇到

倒是我戳到他的要害(XD)說"要停旁邊怎麼不打方向燈咧?"

嘖嘖想把過錯推給我看看我是不是會趕快了事的那種人是不是...

哼哼之前國中騎腳踏車都翻到人家車頂上還把對方前面擋風玻璃撞破兩個洞

結果自己的腳踏車都沒事還可以騎呢XDDD

經過那次之後以及一年前打工過的經歷之後我發覺該為自己爭對的地方

明明是對方不對,為何我要承受概括一切呢?

所以我這次是做對了!









接著志工開完時數證明就不能再去做了

反正我也不需要了

這次開完時數證明那我的時數上限也滿了

接下來就要專心拼執照考了








科科

我的人生還真是科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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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papasu0221

內無正咩喔,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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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9-13
後車追撞前車 好像是後面的有肇事責任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9-16
法規已改囉 如果前車無故驟然減速是前車責任 :)
Puput avatarPuput2010-09-18
了解~ 祝你證照考試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