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畢之學分和學雜費減免的問題 - 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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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身心障礙生,我想要延畢。
我們學校的延畢學分如果低於10學分,就以每學分1500計算。
如果高於10學分,就以學雜費計算。
我在大學四年來,都有學雜費減免。
我想問的是,假如我延畢後修的學分高於10,也就是說如果我延畢後繳交的學雜費也會不會有減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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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3-14
你四年都有半過減免.............
他的 實施 細則不是有寫...........................
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
台高通字第0950196870B號令修正發布
四、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就讀大專校院者,依各校實際徵收標準,減免百分之三十學雜費,或百分之三十之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學期公布之學雜費收費標準,減免百分之六十學雜費。

下面這段話是關鍵.................................
前項減免範圍,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暑期補(重)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之學雜費、學分費、學分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