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有聽過一句俗語"小時偷採瓠,大時偷牽牛" 我想再補一句"壯時偷淫人"
我有時候對於一些偷別人男朋友.女朋友的這些小偷,(請容我說他們小偷)
怎麼能夠貌似理直氣壯的認為自己在追求自己愛情幸福
同理可證,那麼偷別人錢包,偷別人手機的小偷也可以認為追求自己生活無虞的幸福
只是今天的對象不同,一個是東西,一個是人,人比東西有自主權
鉛筆沒有寫名字是誰的,別人的男女朋友也沒有刺青說是誰的,
所以就可以偷拿人家的鉛筆,偷睡人家的男朋友.女朋友嗎?
哪一個小偷,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與欲望? 別跟我說"因為愛"
偷來的愛情有多偉大?
還是自以為是俠盜羅賓漢,義賊廖添丁? 手腳若是有這麼乾淨,也不會引人撻伐.
想要用就跟人家光明正大"借" 想要我的東西變成你的東西那就君子之爭呀
不然就開誠布公"想要公家享用一個人"
偷人與偷東西,還不都是小偷
別回覆我說--我被道德束縛住
告訴你 法律上是最低的道德
今天法律制定偷東西的罰責 還比偷人 嚴格
所以, 不要跟我說 偷人有比偷東西高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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