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知道什麼犯法的
我想知道對方是國中女生我自己也是,我有戴套跟他愛愛,只有一次而已,那女的會不會怎樣?
Update:
我的意思 是想知道 就一次而已 那女的 會如何 法律的那些喔我比較不想知道 謝謝^^
Update 2:
國中有這種經驗的可以分享給我知道一下
Update 3:
還有保險套尺寸去哪裡買?
Update 4:
如果 直有一次 我有戴套就跟他愛愛,就還是可做就對了?
那女的因該不會有什麼怪怪的地方?
Update 5:
我是男的喔
Update 6:
我的意思是說阿在做的過程中那女的是處女國中生做的過程他會有什麼反應,有再國中時期做過講一下.
他重要部位會有什麼反應出現?
還有他MC來我戴套做可以麻?
Update 7:
是不是只要戴套想做的話是可以?
Update 8:
我16了= =
Update 9:
對嚕 我問一下 如果再做的過程中那女的會有什麼現象出現?
我想知道對方是國中女生我自己也是,我有戴套跟他愛愛,只有一次而已,那女的會不會怎樣?
Update:
我的意思 是想知道 就一次而已 那女的 會如何 法律的那些喔我比較不想知道 謝謝^^
Update 2:
國中有這種經驗的可以分享給我知道一下
Update 3:
還有保險套尺寸去哪裡買?
Update 4:
如果 直有一次 我有戴套就跟他愛愛,就還是可做就對了?
那女的因該不會有什麼怪怪的地方?
Update 5:
我是男的喔
Update 6:
我的意思是說阿在做的過程中那女的是處女國中生做的過程他會有什麼反應,有再國中時期做過講一下.
他重要部位會有什麼反應出現?
還有他MC來我戴套做可以麻?
Update 7:
是不是只要戴套想做的話是可以?
Update 8:
我16了= =
Update 9:
對嚕 我問一下 如果再做的過程中那女的會有什麼現象出現?
All Comments
不一定耶
只是帶保險套之後
機率會變小
但也不一定不會懷孕
保險套 情趣用品店 或是 便利商店就有嚕
我是有經驗啦~
只是我男友 他沒帶套
但是外射
我也很怕 就跑去買事後丸來吃了
有人說 帶套套會比較不舒服
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怪怪的耶
只要想要 就可以做壓 ^^
2.保險套尺吋你可以去情趣用品店,找看看或許有
怪怪的地方是MC沒有來
跟吃飯一樣˙不用太在意的買套子可去西藥房
比較俗˙情趣用品店就貴了
讀者王先生問:
我還在唸國二的小兒子剛滿15歲,與青梅竹馬女同學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又到校向同學炫耀,被導師聽到轉告女方家長,遭對方控告強制性交罪,我兒表示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為,請問我要怎麼辦?
基隆地方法院 王小弟未滿18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規定,應由少年法庭審理,亦即警察訊問後會移送至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一般刑事案件會移送給檢察官)。
若女方未滿14歲,且告男方以違反意願發生性關係者,男方可能觸犯刑法第222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俗稱加重強制性交罪,所犯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若女方已滿14歲,可能觸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所犯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為證明是兩相情願,王先生應要求王小弟蒐集案發前兩人交往期間信件、MSN、簡訊等,如果案發後仍有往來,可做為未使用暴力佐證;另請警方調出投宿旅館期間的監視器畫面及女方行動電話通聯紀錄,證明兩人是開心前往投宿以及女方在投宿後仍有與外界通聯,佐證女方未受到不法暴力等。
此外,女方家長可能會要求遮羞費,如果王先生經濟許可,最好要付,因為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其家長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女方如果要求太過,除非王小弟違反女方意願觸犯相關強制性交罪,否則女方亦同時成立刑法第227條之罪,因該條在保護未滿16歲發育未成熟之男女,若男女合意發生關係,女方為被害人亦為加害人,男方也可以此為談判籌碼,請求降低賠償金額。
畢竟依我國習俗包個紅包慰問女方是做人根本,順便讓王小弟引以為戒,以後千萬不能再犯,否則滿18歲具有完全刑事責任,可能留下前科紀錄,搞不好要入監服刑,花錢不一定能消災。
(記者林嘉東整理)
小無猜條款 若男友的年齡同樣未滿十六歲,該女友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告訴,因為準強制性交罪保護的對像包含未滿十六歲的男女雙方而不僅限於女生這方。
青少年偷嚐禁果之法律責任──簡介兩小無猜條款
文/王如玄(常青法律事務所律師)<案例事實>
在社會版的頭版出現了這樣一則新聞,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就在小學畢業典禮的前夕,一對即將畢業的小情侶在依依不捨的情況下,決定將自己獻給對方,於是他們選擇了一個下午沒有人在教室的時刻,完成了這一件他們覺得很浪漫的事,沒想到在進行的當中,被一位巡堂的老師撞見了,老師驚訝之餘,馬上通知了家長。之後,學校對外表示相當的遺憾,而女方的父母也揚言要告這位小男孩,就這樣,這對小情侶躍上了社會版的頭條。
其實這樣的事件,並不是第一次發生,即便沒有經過媒體的披露,我們也可以從身旁的青少年口中得知,像這樣在四下無人的校園中互許終身的行為,已經被他們視為浪漫的代表。許多的家長氣急敗壞地責罵小孩,教育學家們也熱烈的討論其形成的原因,但這些都無法使已形成的社會現象短期內消失,因此,法界的人士認為,隨著這類事件的增加,有必要對此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作一些修正。於是,在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施行之刑法中,針對這類案件,增訂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也就是大家所稱之「兩小無猜條款」。
一、什麼是兩小無猜條款?
二、青少年偷嚐禁果,女方家長可以對男方提出告訴嗎?
三、偷嚐禁果的男生犯罪嗎?
現行刑法將原先的準強姦罪、準猥褻罪與姦淫、猥褻幼女罪合併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與幼童性交猥褻罪」。其條文內容為:
Ⅰ.對於未滿十四歲(不含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對於未滿十四歲(不含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Ⅲ.對於十四歲以上(含十四歲)未滿十六歲(不含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Ⅳ.對於十四歲以上(含十四歲)未滿十六歲(不含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Ⅴ.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另外,在第二百二十七條之後,更增加了第二百二十七條之一:「十八歲以下(含十八歲)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並且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一亦明定:未滿十八歲之人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2009-11-08 02:22:24 補充:
(二)本罪的內容除了將有關年齡的要件重新整合外,對於定義方面,也與過去有所不同:本罪對於性侵害的行為樣態,也就是「性交」的定義,有重大的變更。在過去,依照學界及實務的通說,僅限於陰道之插入行為,因此時常會發生,加害人以異物插入被害人之生殖器或肛門,而造成身體上更大的傷害時,仍只能論以強制猥褻罪而已。因此,現行刑法第十條將性交之定義改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之行為。如此一來,才能因應現代社會各種之性犯罪態樣,而對加害人達到制裁之效果。
加油 開始打工
雖然說是少年法庭
但是幾乎都是家長在叫囂
如果你成年了
那就不一樣了
你就不要讓家長知道
不然你就慘了
另附上正確使用保險套的方法:
保險套只要使用正確,可以避孕及防止疾病的感染,在使用時除了要注意大小尺寸外還得注意下列地方:
一、女用保險套的材質為聚亞胺脂,有潤滑的功能,女用保險套對於避孕及防止 性病傳染的失敗率比男用保險套高,使用女性保險套時,務必配合使用殺精 潤滑劑。
二、千萬不要把脂溶性潤滑劑塗在保險套上,如食用油、護手乳液或凡士林等, 因為脂溶性的潤滑劑會破壞保險套,使之產生裂縫而無效,醫生建議用水溶 性的潤滑劑來製造潤滑效果最佳。
三、陰莖勃起而兩人性器尚未接觸前,就應該戴上保險套。
四、每一次都必須使用,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五、男性使用保險套時要檢查是否帶好,記得要一直帶到根部。
六、每個保險套祇能使用一次。
七、事後記得檢查,若不慎或使用不當,要趕快採取預防措施。
八、未用過的保險套要保存在乾燥、涼爽的地方,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以免濕 度、溫度影響保險套的品質,尤其不可長時間放在皮夾或高溫的車內,會造 成乳膠變質。
依據法律 兩種都可以告對方
反正都犯法就對ㄌ
但男方是絕對性吃虧 賠償金額 最低20萬
對方會喊價的話 就請快借錢吧!!!
有帶套 當然不回怎樣ˇˇ
因為你的蝌蚪被那層該死的套阻擋惹!!!
放心 不會有怎樣ㄉ 注意噢!!是全程戴套的情況下
最後 奉勸未成年 別太好奇 自己DIY紓解紓解ˇˇ
未成年
假如不小心懷孕了怎麼辦
已經犯法啦!!
不管你有沒有帶套
都是犯法的行為!!!
因為你們都未成年!~
小心一點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