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大家對分手的看法,
在我心裡有一個疑問,
曾經愛過一個人,現在不愛了,為什麼不能分手?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當初跟他在一起,
其實我想很多人都不記得,或者根本就不知道為什麼會跟自己的另一半在一起,
對我來說,那只是當時的衝動,
還有一時的寂寞。
寂寞這個理由似乎很多人很鄙視,但是,有錯嗎?
很多人在一起,不就是因為寂寞?
如果沒有在一起,怎麼會知道合不合?
如果沒有在一起,怎麼會發現彼此的缺點?
因為人都是虛偽的,總是希望表現出最好的一面給別人看。
有多少人能在分手後,跟對方說,謝謝你曾經陪伴過我,謝謝你曾經愛過我?
有個作家說他覺得,九月很橙色,是橙色九月,
我覺得十月很灰色,因為十月是分手潮 (不要問我原因)(只是個人感覺)
十月的天空,一天比一天灰暗,
十月的夜晚,一天比一天早到,
灰色的十月,總是讓我難以入眠。
有人會說,不合可以改,
有人會說,沒有兩個人是永遠契合的,
有人會說,你改變不了對方,那你可以改變你自己。
我會說,
當你想改變一個人,你就會失去自我,
當你為了一人改變,你還是會失去自我。
失去自我的我,還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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