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幫幫忙,外公是去年二月過世的,名下土地(屬於農地,未來可改成建地),房屋等,
目前市值六千多萬,繼承人如下:
1.外婆 2.大兒子 3.二兒子 4.大女兒(養女,已歿,所以由其一雙子女繼承) 5.二女兒 , 共六名,皆成年
由於此土地目前有向農會借款一千萬元,另和人有土地買賣糾紛(官司正在進行中,被要求賠償350萬元),因其債務+利息甚高,無力償還,想請問有何方法可以保護繼承人避免發生背債的情形?
謝謝
目前市值六千多萬,繼承人如下:
1.外婆 2.大兒子 3.二兒子 4.大女兒(養女,已歿,所以由其一雙子女繼承) 5.二女兒 , 共六名,皆成年
由於此土地目前有向農會借款一千萬元,另和人有土地買賣糾紛(官司正在進行中,被要求賠償350萬元),因其債務+利息甚高,無力償還,想請問有何方法可以保護繼承人避免發生背債的情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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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可以保護繼承人避免發生背債的情形。
2008-02-19 17:11:29 補充:
依新修正民法主張拋棄繼承應於知悉3個月內為之,由於遺產有市值
六千多萬,應考慮限定繼承,而且限定繼承是一人主張,全部繼承
人適用,若採拋棄繼承萬一有人未期限內拋棄,真的有負債是麻煩
可大了
兩位回答的版友可能沒看清楚問題
除非繼承事實發生時繼承人中有人未成年
不然是不能辦拋棄與限定繼承
如果遺產 < 債物
可以向法院提出放棄繼承
提出放棄繼承後經法院省判通過後
債物可不必償還 相對的也放棄遺產的繼承
目前台灣已有成功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