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其實我覺得妳的文章沒啥意義
整篇感覺不到妳愛他阿?
只是一味的心有不甘
我覺得妳只是在爭一口氣而已
整篇只是在爭一個"我沒有對他不忠,他不應該這樣就狠心跟我分手"
我們不該只交往不到一個月就分手,這沒道理阿~
愛情沒那麼多的據理力爭,那不叫愛吧?
不到一個月又如何?
是有啥好破紀錄的?
不適合就分阿
我覺得妳重妳的尊嚴甚於愛他
妳的尊嚴告訴妳怎麼可以只交往一個月不到就分手
"轉寄給他我寫給我的追求者的拒絕文"
這不是再踩一次男友的痛處說我就是有人在追,搞得我還要寫拒絕信,我就是人緣好啊
如果是我只會更生氣,完全沒滅到火阿
整篇只感覺我被誤解了,我不該被分手對待,我是受害者
破了我的最短的交往紀錄,真是心有不甘阿
如此而已
一個月不到的愛情,是能愛得有多深?
實在是沒啥好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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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就po文顯現出的如此強勢的個性
我看以後連當朋友都難
而且瓶子一旦"真的"討厭一個人,妳就真的是從他的世界永遠出局了
刪FB.刪msn.設拒接,表示他真的很討厭妳了
不然一般瓶子應該不會這麼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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