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父親將孩子監護權放棄給母親.之後可再拿回嗎? - 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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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離婚3~4年有了.孩子也在今年快讀小一了!當初離婚時.孩子的父親放棄監護權.所以孩子是歸我監護!然後口頭上與我們說好.每個月支付5000元的費用當孩子的生活費每個月則是前夫過來看孩子時將錢交給我母親.我則不再與他碰面!我上班的時候.孩子上下課是由我的爸媽幫我接送的.所以我與前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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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1-01-06
我相信他的父親要拿回監護權是很困難的!因為即便是用打官司的方式也會很困難,因為若小孩已滿七足歲法官也會將她的意願列入判斷標準,而且會有社工介入。看居住環境、薪資所得、小孩之意願評分。我的情形跟你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當初小孩的監護是我的前夫。最後我還是由法院判決小孩的�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1-03
台灣法律所謂的監護權是父母共有的.您指的應是至小孩成年為止(18歲)之照護權.成年後可以選擇跟誰住OR自己住.但您們永遠是她的父母不會改變.除非您先生至法院登記放棄監護權.您再改嫁的先生至法院登記領養.孩子的父親欄才會改成您後嫁的老公公.否則她的父親永遠是前夫.贍養費問題.其實設身處地.
Iris avatarIris2011-01-03
事出必有因:我也是單親!很多人不知道,我們中國文字套用在名字上,會產生萬有引力,影響人類一生的行運.所以我們人一輩子的運氣好壞,包含事業工作、婚姻感情、身體健康、人際關係、錢財運的好壞,其實都在名字上.還有:所謂娶妻前生子後:一個家有錢沒錢,要看太太的名字好不好!男人代表事業,新生�